关于开展2017年度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7-10      访问次数: 926

  

  

各系、部,部门,直属单位,附属医院:

科研管理办公室将于近期开展2017年度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17年度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立项课题。

二、按期结题

1.提交《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课题结题报告书》一式3份。请课题负责人根据课题申请书和开题报告中的研究目标、内容进行课题总结,认真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课题结题报告书》(附件2),《结题报告书》中的专家组验收意见由科研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评阅。

2.提交研究报告一式1份。不限定统一格式,但应包括对研究目的、内容、方法、成果和主要观点特色进行总结。

3.提交附件材料一式1份。将课题相关成果,如发表的论文复印件、未发表论文的原稿及杂志接受函、报刊通讯稿、教材(封面及目录)、教学文件、获奖证书等装订成册作为附件。不易打印的电子成果可以刻录成光盘。

4.《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课题结题汇总表》(含延期,附件4)一式1,由学院各部门和附属医院汇总后统一提交。

5.结题材料审核通过后,统一颁发结题证书。剩余研究经费报销截止时间为20191210日,逾期统一收回学院账户。

三、延期结题

1.如不能按期结题的课题负责人,请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课题延期申请表》(附件3),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年,即截止至2020630日;申请延期课题在延期期间可随时提交以上结题材料,学院将不再另行下发通知和组织集中结题。对于延期一年仍没有完成的项目负责人,予以撤项,并停止申报各类课题一年。

2.所有延期结题和结题不合格的课题负责人,一年内将不能申请院级及以上科研发展基金课题。

3.2016年度没有按期结题的项目,请于2019915日前提交结题材料(包括专家评审意见),逾期未提交予以撤项。

四、课题评优

学院对已按期结题的课题进行评优,评优比例根据按期申请结题课题总数确定,评出一、二、三等奖。一等奖不超过按期申请结题课题总数的10%、二等奖不超过15%、三等奖不超过25%。此次参与评优的范围为2017年科研发展基金课题按期结题的负责人。

2.优秀课题负责人和参与者的研究工作及成果将作为职务、职称评审与聘任的重要依据,并在评奖评优时给予优先考虑。

五、结项时间

以上材料请于2019915日前以部门为单位统一寄/报送至科研管理办公室(10号楼108室),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kdkyb@njmu.edu.cn,所有报送材料均不予退还,请自行保留底稿、做好备份。逾期视为不报,不再单独联系。

联系人:黄悦 联系电话:0518-80689548

  

  

附件:

1: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17年(含2016年部分延期)科研立项课题一览表.xlsx

2: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课题结题报告书.doc

      3: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课题延期申请表.doc

      4: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课题结题汇总表.xls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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