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结题】关于开展2024年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7-01      访问次数: 10

各学部、部门、直属单位,附属医院:

科技处将于近期开展2024年度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4年学院科研发展基金立项课题2023延期结题的课题

二、按期结题

(一)纸质版材料提交清单

1.《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课题结题报告书》一式3

请课题负责人据课题申请书和开题报告中的研究目标、内容进行课题总结,认真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课题结题报告书》(附件1),《结题报告书》中的专家组验收意见由科技处统一组织评阅

2.研究报告一式1份。

不限定统一格式,但应包括对研究目的、内容、方法、成果和主要观点特色进行总结。

3.附件材料一式1份。

将课题相关成果,如发表的论文复印件、未发表论文的原稿及杂志接受函、报刊通讯稿、获奖证书、知识产权等装订成册作为附件。不易打印的电子成果可以刻录成光盘。

4.《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课题结题汇总表》(附件3)一式1由学院各部门和附属医院汇总后统一提交。

(二)电子版材料提交清单

1.《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课题结题报告书》

2.研究报告

3.附件材料(课题相关成果,如发表的论文复印件、未发表论文的原稿及杂志接受函、报刊通讯稿、获奖证书、知识产权等,均扫描电子版提交)

4.《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课题结题汇总表》

5.电子版材料命名格式:

个人上报材料:单位名称+课题编号+课题负责人+课题名称

单位上报材料:单位名称+2024年度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课题结题

(三)结题证书

结题材料审核通过后,统一颁发结题证书。

三、延期结题

1.如不能按期结题的课题负责人,请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课题延期申请表》(附件2),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年。对于延期一年仍没有完成的项目负责人予以撤项并停止申报各类课题一年。

2.所有延期结题和结题不合格的课题负责人,一年内将不能申请院级及以上科研发展基金课题。

四、课题评优

学院对已按期结题的课题进行评优,此次参与评优的范围为2024立项的科研发展基金课题按期结题的项目。

五、提交材料时间

以上纸质版材料请于915日前以部门或附属医院为单位统一寄/送至科技处,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kdkyb@njmu.edu.cn。所有报送材料均不予退还,请自行保留底稿、做好备份。逾期视为不报,不再单独联系。

联系人:王蒸

联系电话:0518-83088830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春晖路88号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行政楼201-2

附件:

1.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课题结题报告书.doc

2.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课题延期申请表.doc

3.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课题结题汇总表.xlsx

4.南医大康科〔2024〕15 号 关于公布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24年度科研发展基金课题立项结果的通知.pdf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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