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部门、直属单位,附属医院:
科技处将于近期开展2024年度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4年学院科研发展基金立项课题和2023年延期结题的课题。
二、按期结题
(一)纸质版材料提交清单
1.《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课题结题报告书》一式3份。
请课题负责人根据课题申请书和开题报告中的研究目标、内容进行课题总结,认真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课题结题报告书》(附件1),《结题报告书》中的专家组验收意见由科技处统一组织评阅。
2.研究报告一式1份。
不限定统一格式,但应包括对研究目的、内容、方法、成果和主要观点特色进行总结。
3.附件材料一式1份。
将课题相关成果,如发表的论文复印件、未发表论文的原稿及杂志接受函、报刊通讯稿、获奖证书、知识产权等装订成册作为附件。不易打印的电子成果可以刻录成光盘。
4.《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课题结题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由学院各部门和附属医院汇总后统一提交。
(二)电子版材料提交清单
1.《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课题结题报告书》;
2.研究报告;
3.附件材料(课题相关成果,如发表的论文复印件、未发表论文的原稿及杂志接受函、报刊通讯稿、获奖证书、知识产权等,均扫描电子版提交);
4.《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课题结题汇总表》;
5.电子版材料命名格式:
个人上报材料:单位名称+课题编号+课题负责人+课题名称;
单位上报材料:单位名称+2024年度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课题结题。
(三)结题证书
结题材料审核通过后,统一颁发结题证书。
三、延期结题
1.如不能按期结题的课题负责人,请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课题延期申请表》(附件2),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年。对于延期一年仍没有完成的项目负责人,予以撤项并停止申报各类课题一年。
2.所有延期结题和结题不合格的课题负责人,一年内将不能申请院级及以上科研发展基金课题。
四、课题评优
学院对已按期结题的课题进行评优,此次参与评优的范围为2024年立项的科研发展基金课题按期结题的项目。
五、提交材料时间
以上纸质版材料请于9月15日前以部门或附属医院为单位统一寄/送至科技处,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kdkyb@njmu.edu.cn。所有报送材料均不予退还,请自行保留底稿、做好备份。逾期视为不报,不再单独联系。
联系人:王蒸
联系电话:0518-83088830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春晖路88号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行政楼201-2
附件:
1.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课题结题报告书.doc
2.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课题延期申请表.doc
3.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课题结题汇总表.xlsx
4.南医大康科〔2024〕15 号 关于公布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24年度科研发展基金课题立项结果的通知.pdf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技处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