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部门、直属单位:
按照《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和“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苏教科函〔2025〕22号)文件要求,为加强高校科研诚信建设,严肃整治学术不端行为,决定开展学院撤稿论文自查和“回头看”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各学部/部门主动梳理排查撤稿论文情况,核实论文撤稿原因,总结科研诚信建设工作成效经验,根据自查工作情况总结形成自查报告(提纲见附件1),填写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并于2026年1月12日前将纸质版材料加盖部门公章,扫描PDF版与电子版原件发送至科技处邮箱。
联系人:王蒸;联系方式:0518-80689650;邮箱:kdkyb@njmu.edu.cn。
附件1 自查报告提纲.docx
附件2 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xlsx
科技处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