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一期“应用型双创拔尖人才”结业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11-04      访问次数: 10

各学部、各相关学员:

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应用型双创拔尖人才”培养方案(试行)》(南医大康发〔2023107号)文件要求,第一期“应用型双创拔尖人才”培养周期已满,现结业考核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交对象

第一期“应用型双创拔尖人才”全体学员。

二、材料提交要求

学员申请结业考核,需满足以下(一)(二)(三)项中至少一条要求,并提交相应佐证材料:

(一)科研项目 

1.作为项目负责人成功申请并结题1项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2.作为项目负责人成功申请并结题1项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并基于该项目成功申报1项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二)学科竞赛 

1.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院内选拔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作为主要参与者(排名前三位)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院内选拔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2.参加其他学科竞赛,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学院一等奖,或由学院推荐至校外参赛并获得表彰。

(三)其他成果 

1.参与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需提供期刊封面、目录及正文或拟录用通知)。

2.参与申请专利1项及以上(需提供专利受理或授权证明)。

3.其他能反映创新创业能力的相关成果(需附详细说明及证明)。

三、提交流程与时间

1.学员准备:学员需按要求准备《结业考核申请表》(附件1)及相关成果佐证材料的纸质版与电子版。

2.学部初审:各学部对学员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初审,并填写审核意见。

3.材料报送:请各学部于20251110日前,将审核通过的学员材料(申请表、佐证材料复印件及《汇总表》)统一报送至科技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注意事项

1.佐证材料取得时间须在培养期内(自入选之日起至本通知规定的提交截止日期)。

2.逾期未提交材料或材料审核不通过的学员,视为未完成培养要求,不予结业。

3.科技处将对提交材料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组织后续的结业资格审议与证书发放工作。

请各学部及时通知到相关学员,并做好组织申报与初审工作。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18-83088830电子邮箱:wss@njmu.edu.cn

 

科技处

2025114


附件1.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应用型双创拔尖人才”结业考核申请表.docx

附件2.第一期“应用型双创拔尖人才”结业考核材料汇总表.xls

附件3.南医大康发〔2023〕155号 关于入选第一期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应用型双创拔尖人才”学员名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