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关于做好2025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4-14      访问次数: 200

各学部、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54号)通知精神,现将我院2025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类别

2025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按照重大项目、面上项目两个类别组织申报

(一)重大项目

依托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国家有关部委设立的重点实验室、江苏省及有关厅局设立的重点实验室等平台申报,主要支持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学技术问题和有关学科发展前沿问题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培育一批国家重大基础研究项,分为A类和B类两类,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重大项目采取省立校助方式,立项后由项目负责人所在高等学校根据项目建设任务,统筹生均财政拨款等经费安排,其中:A类项目每项资助不少30万元,B类项目每项资助不少于15万元。

申报条件:项目负责人应为平台固定人员,具有正高级或取得博士学位的副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主要研究内容应与依托平台研究方向一致。

(二)面上项目

主要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培育自然科学基础研究重点项目,同时支持高等学校科技人员申报所从事的学科中有研究价值的自选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分为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两类,其中:资助经费项目分A类和B类,A 类项目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5万元、B类项目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3万元;自筹经费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高等学校统筹生均财政拨款等经费安排。

申报条件: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不接受具有正高级职称的科技人员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应为高等学校在岗科技人员;民办高等学校、中外合作办学学校申报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为本校正式在职专任教师。申报项目应符合《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规定。   

(二)鼓励申请人围绕《江苏省加强基础研究行动方案》明确的18个重点领域,凝练科学问题,提出更多原创理论,产出更多原创发现。

(三)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明确的研究方向,并具有创新性或较好应用前景,提交成果应具有可考核性。项目研究须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等倾向,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

(四)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面上项目负责人无在研的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以及其他省级(含)以上科研项目。累计获得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支持两次(含)以上的不得再申报新的面上项目。已获得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等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立项资助。

(五)研究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技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方式。重大项目:每个符合申报条件的平台限报1项;面上项目:具有自然科学一级学科博士点的高校限报30项,具有自然科学一级学科硕士点的高校限报20项,其他本科高校限报10项,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限报6项,其他高职院校限报3项,建有全国重点实验室的高校面上项目申报数量可在以上限额基础上再推荐5项。

)项目经费管理实行“包干制” ,不再编制项目预算。项目负责人在承诺遵守科技伦理道德和作风学风诚信要求、经费全部用于与本项目研究工作相关支出的基础上,自主合理安排经费使用。项目承担单位制定项目经费“包干制”内部管理规定,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与全国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江苏)合作申报的项目(需提供相关合作基础佐证)。

四、材料报送

有意申报的老师420日前,将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交至科技处,申报书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科技处邮箱。

五、其他事项

联系人:王蒸

联系方式:0518-83088830

邮箱:kdkyb@njmu.edu.cn

地址:行政楼201-2

附件1.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书(2025年度).doc

附件2.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书(2025年度).doc

附件3.2025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4.2025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5.科研诚信承诺书.doc

苏教科函〔2025〕4号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科技处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