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关于开展2024年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7-02      访问次数: 10

各学部、部门、直属单位,附属医院:

科技处将于近期开展2024年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课题申报工作,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版)》(南医大康发〔2022〕16号)的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在编在岗全体教职工均可申报,优先资助45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和教辅人员。

2.附属医院承担学院教学任务的教师也可申报,获得立项的课题由医院提供资助或自筹。
   二、申报要求

1.学院科研发展基金项目分为自然科学类和人文社会科学类两个领域,具体比例根据每年申报情况由评审委员会确定,但自然科学类中的医学类立项数原则上不低于立项总数的50%。

2.学院科研发展基金项目鼓励学院各类人员自由探索,发挥自主创新能力;鼓励结合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和学院学科发展现状进行选题;鼓励院内跨学科、跨部门的合作研究;强调课题的创新性,不支持低水平的重复性或跟踪性研究,为申报更高层次的项目做好培育工作。

3.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课题负责人要有一定的研究能力和较好的研究基础,具备按计划完成课题的条件。课题负责人必须实际负责课题的研究工作并在研究工作中承担实质性任务。选题的研究目标和研究内容力求具体明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步骤切实可行。

4.每位教职工每年只能以课题负责人的身份申请一项科研发展基金课题。已获得学院科研发展基金项目资助但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学院科研发展基金。

课题负责人主持一般项目、重点项目、创新团队项目不超过两次。

具有高级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请一般项目。

5.已经申报校级及以上科研基金项目并获得立项的课题不得重复申报学院科研发展基金项目,如发现此类情况,并查明属实,将停止课题负责人五年内申报本基金的课题。

6.申请者须如实填报《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申请书》,项目申请书由申请人所在部门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项目签署意见后,统一报送科技处。

三、课题类型与经费资助

1.重点项目:对学院发展有重要影响或有重大创新的项目,申报者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自然科学类每项资助2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每项资助1.5万元。

2.一般项目:自然科学类每项资助1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每项资助0.8万元。

3.本年度设置“大学生新型婚育文化研究专项”和“急救教育专项”,继续优先资助交叉学科研究、基础与临床结合等研究项目。

4.附属医院原则应将资助经费先行拨付至学院,具体事项请提前与科技处联系。

四、项目申报

1.立项申报书:课题申请人如实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课题立项申报书》(附件1)一式1份。

2.汇总表:各部门秘书收齐本部门材料后,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24年科研发展基金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

以上材料请于20249月5前以部门或附属医院为单位,纸质版材料盖章完整后统一寄送至学院科技处,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kdkyb@njmu.edu.cn。所有报送材料均不予退还,请自行保留底稿、做好备份。逾期视为不报,不再单独联系。

联系人:王蒸,联系电话:0518-83088830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春晖路88号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行政楼201-2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技处

20247月2日

附件:1.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立项申报书.doc

    2.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24年度科研发展基金课题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关于印发《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管理办法(2022 年修订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