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2021年修订版)》(南医大康发[2021]85号)文件规定,学院拟对教职工2023年度(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以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名义取得的科研成果进行奖励。经过个人申报、部门审核、科技处汇总审核、专家评审,现将拟奖励的科研成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3月20日—3月25日。凡对以下奖励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科技处反映。
联系人:董洁
电话:0518-80689650
邮件:kdkyb@njmu.edu.cn;
具体奖励名单见附件。
科技处
2024年3月20日
1.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23年度科研成果奖励-学术论文.pdf
2.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23年度科研成果奖励--科研项目.pdf
3.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23年度科研成果奖励--专利和注册软件.pdf
4.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23年度科研成果奖励--科研获奖.pdf
5.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23年度科研成果奖励--科研论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