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期青年教师科研导师选聘 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0-09      访问次数: 1002

各学部、部门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学院青年教师科研能力,充分借助南京医科大学及其他高校、科研机构的科研师资资源,为我院打造一支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水平的青年教师队伍,现开展第二期青年教师科研导师选聘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养对象基本条件

1.尚未主持过国家级或省部级项目;

2.现有在研课题;

3.有一定的科研基础,发表过较高质量论文;

4.年龄不超过40周岁,身体健康,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科学研究活动。

二、导师的选聘

1.导师的基本条件

1)科研导师单位为本院、南京医科大学、其他高校、科研机构(本院、其他高校、科研机构的名额原则上不超过总额的10%);

2)科研导师近5年来需主持过国家级或省部级项目,或发表过本学科高水平学术论文;

3)南京医科大学科研导师需具有硕导资格,其他高校、科研机构科研导师需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对指导科研活动(特别是国家级、省部级项目申报、发表高质量论文等)有丰富的经验,成效良好;

5)身体健康、品德高尚,有足够的时间、精力和热情,热心于指导青年教师的科研活动。

2.导师的选聘程序

1)联系导师

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自行联系导师或由学部/部门协助联系导师;

2)审核

学部/部门审核;

3)复审

科技处复审;

4)颁发聘书

审核批准后,颁发聘书,制定导师的具体职责、任务和考核办法。

3.导师的聘期

科研导师聘期为2年,在培养周期内未完成考核指标,可视

情况申请延期一年。

三、科研导师主要职责

1.制定青年教师培养方案

科研导师指导青年教师制定业务自学计划和科研计划,并督促实施。

2.指导青年教师把握本学科发展前沿,申报省部级以上科

研项目

科研导师要培养青年教师科研思维,指导青年教师把握本学科发展前沿,指导青年教师申报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对项目选题、撰写和论证过程严格把关,给出详尽、中肯的修改意见,切实提升项目申报质量。

3.指导青年教师撰写和修改学术论文

科研导师要指导青年教师撰写学术论文,并提出修改意见、

推荐发表期刊。

4.提高青年教师的科研项目实施能力

科研导师将青年教师纳入自己的科研团队,通过项目合作、科研项目实施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指导。

四、培养对象的考核

基本要求:青年教师在科研思维、研究方法、研究成果等方面有较大的提升。在学术论文、科研项目等方面取得较大进展。

1.论文要求:基于青年教师科研项目的结项要求,提升论

文的质量或数量。

2.项目要求:青年教师成功申报更高一级的科研项目。

3.档案要求:建立青年教师科研发展档案,主要包括:

1)参加导师科研和自主科研情况汇总;

2)项目申报与立项、论文写作与发表记录;

3)青年教师本人的总结;

4)导师、教研室和学院的培养结论。

五、奖励

1.导师指导费

学院给予每位科研导师每年1 万元的科研指导费,首次指导费于立项之时发放,第二次指导费在通过考核后发放。

2.导师奖励

青年教师发表较高质量的论文,指导老师的奖励标准参考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按照0.5 的系数给予奖励。青年教师成功申报省部级、国家级课题的,一次性奖励科研导师 3 万元。经学院认定有其他需要奖励的情形。

、其他事项

1.为了确保科研导师指导效果,科研导师和青年教师应尽可能为同一专业或相近专业。

2.本次“青年教师科研导师”不超过30个名额。

3.青年教师科研导师原则上应基于各学部“院院共建”平

台进行联系,鼓励学部、部门为青年教师联系导师。

4.各学部、部门对本部门青年教师具有监督管理责任,负

责对青年教师进行过程性考核管理,每年对青年教师进行一次中期考核,提交一份培养进度情况至科技处。

5.青年教师科研导师项目纳入学部年终绩效考核指标。

6.各部门申报表经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盖章,于10月20日前,将申请表交至科技处,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dkyb@njmu.edu.cn。。

7.联系人:董洁,0518-80689650

地址:行政楼201-2  

 科技处

2023年10月9日

附件1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青年教师科研导师”申报表.docx

附件2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第二期青年教师科研导师申报汇总表.xlsx

南医大康科〔2023〕13号 关于第二期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青年教师科研导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