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结题】关于开展2021年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科研发展基金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7-12      访问次数: 1522

各学部、部门直属单位,附属医院:

科技处将于近期开展2021年度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1年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立项课题。

二、按期结题

(一)纸质版材料提交清单

1.《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课题结题报告书》一式3份。

请课题负责人根据课题申请书和开题报告中的研究目标、内容进行课题总结,认真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课题结题报告书》(附件1),《结题报告书》中的专家组验收意见由科技处统一组织评阅。

2.2.研究报告一式1份。

不限定统一格式,但应包括对研究目的、内容、方法、成果和主要观点特色进行总结。

3.3.附件材料一式1份。

将课题相关成果,如发表的论文复印件、未发表论文的原稿及杂志接受函、报刊通讯稿、获奖证书、知识产权等装订成册作为附件。不易打印的电子成果可以刻录成光盘。

4.《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课题结题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由学院各部门和附属医院汇总后统一提交。

(二)(二电子版材料提交清单

1.《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课题结题报告书》

2.研究报告

3.附件材料(课题相关成果,如发表的论文复印件、未发表论文的原稿及杂志接受函、报刊通讯稿、获奖证书、知识产权等,均扫描电子版提交)

4.《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科研发展基金课题结题汇总表》

5.电子版材料命名格式:

个人上报材料:课题编号+课题负责人+课题名称

单位上报材料:单位名称+2021年度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课题结题

(三)结题证书

结题材料审核通过后,统一颁发结题证书。

三、延期结题

1.如不能按期结题的课题负责人,请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课题延期申请表》(附件2),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年,即截止至20246月30日;申请延期课题在延期期间可随时提交以上结题材料,学院将不再另行下发通知和组织集中结题。对于延期一年仍没有完成的项目负责人,予以撤项,并停止申报各类课题一年。

2.所有延期结题和结题不合格的课题负责人,一年内将不能申请院级及以上科研发展基金课题。

四、课题评优

1.学院对已按期结题的课题进行评优,评优比例根据按期申请结题课题总数确定,评出一、二、三等奖。

一等奖不超过按期申请结题课题总数的10%、二等奖不超过15%、三等奖不超过25%。此次参与评优的范围为2021年科研发展基金课题按期结题的项目

2.优秀课题负责人和参与者的研究工作及成果将作为职务、职称评审与聘任的重要依据,并在评奖评优时给予优先考虑。

五、提交材料时间

以上纸质版材料请于20239月10日前以部门或附属医院为单位统一寄/送至科技处,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kdkyb@njmu.edu.cn。所有报送材料均不予退还,请自行保留底稿、做好备份。逾期视为不报,不再单独联系。

联系人:董洁,联系电话:0518-80689650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春晖路88号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行政楼201-2

附件:1.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课题结题报告书

2.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课题延期申请表

3.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课题结题汇总表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技处

20237月12

附件1.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课题结题报告书.doc

附件2.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课题延期申请表.doc

附件3.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发展基金课题结题汇总表.xls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21年度科研发展基金课题立项汇总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