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关于做好《2023年度江苏省职业健康科研项目和引进新技术评估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6-07      访问次数: 478

各学部部门直属单位:

为推动我省职业健康科技能力提升促进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培育壮大职业健康人才队伍,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根据《2023年全省职业健康工作要点》,现就2023年职业健康科研项目和引进新技术评估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职业健康科研项目

(一)申报对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防院所、卫生监督机构,医疗机构,医药类高等高职院校,职业健康协会。

(二)重点研究方向和支持领域

1、技术类项目。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主要支持职业病危害风险治理与工程防护、个体防护技术与装备、职业病危害因素快速检测与在线监测、毒物理化检测能力提升、职业病诊断治疗与康复、职业健康风险评估、职业病危害经济学评价等方面研究。

2、管理类项目。根据我省职业健康服务和管理的需求,开展职业健康管理模式研究,主要支持职业健康监护制度政策、人才管理与培养、培训教育课程及促进措施、技术服务机构质量控制、监测监督联动机制、信息化建设、职防院所“医防结合”工作机制、区域内现状调查及应急策略、区域内职业病救治网络建设等方面研究。

(三)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创新的学术思想和可行的研究方案,近期可望取得进展的医学科学研究;其中技术类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2023年91日-2026年830日),管理类项目研究期限为1年(2023年91日-2024830日)。

 2、技术类项目申报负责人应为56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高级职称以上的在职人员,有申报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并需提供在核心期刊上正式发表的申报项目前期研究论文和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查新检索单位于2023年1月1日(含)以后出具的的查新检索报告。管理类项目申报负责人应有职业健康管理和政策研究经验,熟悉职业健康改革发展理论和管理政策,有一定的现场调研经验、逻辑思维和文字表达能力。

3、科研项目采取限额申报办法,我院限报1

4、同一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限定1名,项目团队应有5人以上,必须有35岁以下年轻同志参与,团队成员不限于同一单位,鼓励省市之间、地区之间、单位之间联合申报。项目负责人每人限定申报1项。

5、为鼓励引导更多有志职业健康事业人才从事科研工作,不受理在研的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包括研究内容和技术路径相同,申报项目名称不同的)的重复申报,不受理已承担在研的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负责人的重复申报项目。

二、职业健康引进新技术评估项目

(一)申报对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防院所、卫生监督机构,医疗机构,医药类高等高职院校,职业健康协会。

(二)申报条件

1、已获得相关的技术准入资格,符合医学伦理原则,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2、引进的新技术评估项目2018年及以后国内先进、省内首家开展,填补我省同类技术空白,技术指标处于省内领先,技术机理明确、可操作性强、应用前景好。

3、申报的新技术评估项目已在本单位实施1年以上,积累了足以证明已熟练掌握该技术的使用例次数,并取得一定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其中凡涉及人体的技术必须符合《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相关管理规定。

4、具有2018年(5年内)以后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与新技术相关论文1篇以上(均要求发表于2023年11日前)。论文必须正式发表于引进新技术之后。

5、具有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查新检索单位于2023年1月1日(含)以后出具的本项技术查新报告(基础研究类成果和已获得省级及以上医学新技术引进奖的,不属于申报范围)。

6、引进新技术评估项目采取限额申报办法,每个设区市推荐新技术不超过2个,委属单位、省管医院、医学院校有关单位不超过1个,名额不在地区之间、单位之间调剂。每人限定申报1项新技术。

7、项目依托单位和完成人须恪守科研诚信并出具科研诚信承诺书,所有完成人均须对项目有实质性贡献;项目依托单位对所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是否存在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等科研不端及失信行为进行核查。

三、申报材料

职业健康科研项目和引进新技术评估项目申报,分别使用《江苏省职业健康科研项目申请书》(附件2)和《江苏省职业健康引进新技术评估项目申请书》(附件3),申请书须A4纸打印,一式份,分别装订。每个申报科研项目和引进新技术评估项目须提供一份查新检索报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引进新技术评估项目还包括应用例次数及产生的社会和经济效益证明等(社会和经济效益证明须由财务部门出具)。

四、申报程序

(一)各地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申报,严格按照分配名额择优推荐。鼓励有条件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展市级职业健康科研项目立项和引进新技术评估项目评选工作,从中择优推荐。

(二)申报人填写申报材料和汇总表(附件1)部门盖章后将纸质与电子版于2023年625日前统一报送至科技处

五、管理要求

(一)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项目、技术以及相关材料,坚持实事求是,科学遴选,确保申报材料准确、真实。同一内容不得同时申报科研项目和新技术引进项目。

(二)科研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良好的研究仪器设备和足够的资金保障能力,提供项目必要的技术支撑、资金支持、后勤保障和科研活动条件,确保申报项目立项后有序推进、实现研究目标。

(三)科研项目和引进新技术评估项目的主要负责人要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在申报过程中投诉举报,其申报项目或新技术评估项目暂停评审,直至查明澄清事实;如错过评审,不再另行组织。

联系人:董洁

电话:80689650

电子邮箱:kdkyb@njmu.edu.cn

联系地址:行政楼201-2 

     

   附件:12023年度江苏省职业健康科研项目和引进新技术评估项目申报汇总表

       2.江苏省职业健康科研项目申请书

       3.江苏省职业健康引进新技术评估项目申请书

 

                          科技处

2023年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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