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生态环境厅基地第一批重点课题研究单位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2-19      访问次数: 236

各学部部门直属单位

为广泛调动社会研究力量,凝聚各方智慧,更好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与阐释,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拟启动江苏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生态环境厅基地(简称基地)第一批重点课题研究。根据工作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集课题研究单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题方向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聚焦“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国式现代化”“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方向,提出以下选题:

(一)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新内涵和江苏新实践

(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江苏建设路径

(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协同推进机制研究

(四)高强度开发省份的生态保护修复创新模式

(五)中国式现代化视域下的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建设

(六)江苏推进生态环境美丽城市“各美其美”建设模式研究

(七)源头治理下的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理论和管理政策优化

(八)江苏经济新旧动能转换中的环境政策研究 

(九)江苏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建设

(十)江苏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探索和创新

(十一)江苏以生物多样性保护推动绿色发展机制研究

(十二)把绿色低碳理念转化为江苏全民自觉行动的实践创新研究

二、申报要求

(一)课题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课题必备的人才和物质条件。课题负责人应当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课题申报单位要根据自身优势精心组建课题组,鼓励组成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研究。为确保集中精力开展研究,每位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

(二)申报材料包括课题申报书(具体格式见附件)、课题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复印件;课题负责人职称证明材料;申报人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支撑材料。申报人和申报单位应保证申报书内容真实、有效,并承诺承担全部责任。

(三)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须包装完好,封皮上写明课题名称、申请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课题负责人和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其中,课题申报书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科研管理部门公章。

(四)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5日。

(五)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将组织专家对研究课题申报书进行审核,按程序择优遴选,明确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参照《江苏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课题管理暂行办法》(苏研究中心〔2022〕3号)规定的标准予以资助(重点课题不超过8-10万元/项,一般课题不超过5万元/项)。

三、成果、进度及管理要求

(一)择优选定的课题承担单位,按课题具体要求、相关财务制度以及专家评审意见,与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商议签订课题委托合同。

(二)每个课题需要提交1篇学术论文和1份专报,重点课题需在重要杂志、期刊发表至少1篇学术论文。

(三)课题执行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0月底。课题承担单位应在2023年10月31日前提交课题最终研究成果,并通过基地组织的专家评审。

联系人:董洁

联系电话:80689650

邮箱kdkyb@njmu.edu.cn

申报通知详见江苏省环境厅公告公示: http://sthjt.jiangsu.gov.cn/art/2023/2/13/art_83844_10748593.html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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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