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部门、附属医院:
根据工作安排,依据《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2021年修订版)》(南医大康发〔2021〕85 号)的有关规定,现启动2022年度科研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要求
1.请2022年度以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出版论文论著的教职工,按要求填写附件1:《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22年度科研成果汇总表》;所有教职工发表的论文、论著均需填写,由部门统一上报。
2.科研成果奖励申请者填写附件2:《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成果奖励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材料报送要求
1.部门提交附件1:《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22年度科研成果汇总表》。以部门为单位报送纸质材料(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和电子稿各一份。
2.各教职工按要求提供各类奖励申报材料,由部门统一交至科技处,申报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学术论文需提交所发表论文的杂志封面页、目录页及正文,被检索收录的论文,须同时提供相应的检索收录证明。
注意:被SCIE、ESI、SSCI、AHCI 收录的,以当年度 Thomson Reuters 提供的Web of Science 数据库检索结果为准;影响因子以论文发表当年 Clarivate Analytics(科睿唯安)提供的最新版本 JCR(Journal Citation Reports)的数值为准。论文分区按照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表(http://www.fenqubiao.com/Default.aspx)。“核心期刊”以论文发表当年《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京大学出版社)收录的最新版本为准;CSSCI(来源期刊、来源集刊)以论文发表当年公布的最新目录为准。);
(2)科研项目、专利和注册软件、科研获奖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3)科研论著需提交封面、封底、作者信息和目录页;
3.科研成果统计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请各部门于2023年3月1日下午16:00前将上述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kdkyb@njmu.edu.cn。纸质材料以部门为单位送至行政楼203-1。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洁
电话:18261324662
E-mail: kdkyb@njmu.edu.cn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春晖路88号行政楼201-2办公室
科技处
2023年2月16日
1.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22年度科研成果汇总表.xlsx
2.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成果奖励申请表.xlsx
关于印发《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