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指南》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1-11      访问次数: 408

各学部、部门,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工作会议等决策部署,推动《江苏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地实施,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将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坚持“四个面向”,重点支持人口健康、生态环境和公共安全等领域的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和重大科技示范,推动构建具有更强创新力、更高附加值、更安全可靠的生物医药产业链供应链,打造全国领先、全球有影响力的生物医药产业创新集群,着力提升科技惠民的能力和水平,为加快建设科技强省提供有力支撑。现将项目组织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按生物医药、重大科技示范、临床前沿技术和社会发展面上项目等四个类别组织申报。每个项目我院最多推荐1项。

  本次申报工作的相关事宜请严格遵照通知执行,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请于2022年1219日下午4:00前提交课题申报评书及相关材料科技处邮箱kdkyb@njmu.edu.cn,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交至行政楼203-1

  联系人:董洁

  电话:80689650

 

科技处

11月11日


 1印发稿-2023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20221109.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