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等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7-19      访问次数: 1165

各学部部门直属单位

2022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等科技计划项目已开始申报,现将我院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要求

)申报项目

申报项目需符合指南支持领域和方向,项目名称与研究内容应符合计划定位要求;实施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能同时申报两个或多个不同计划。已获国家、省立项的科技计划项目,不得再申报本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项目负责人

1.原则上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承担单位在职员工,且能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完成项目任务。

2.除创新能力建设计划项目外,同一人最多可参与2个项目申报,最多作为1个项目负责人;在研省重点研发、成果转化和市“揭榜挂帅”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牵头申报本年度市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应的研究基础和工作积累,在研究过程中承担实质性的研究与协调组织工作,项目组成员相对稳定。鼓励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青年人才牵头申报。

(三)项目经费

项目申请的市资助经费预算与使用需符合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预算合理、独立核算、专款专用。申报单位承诺的自筹资金应能足额到位。获得立项的企业申报项目,市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新增经费预算的50%。

在政策引导类计划一软科学研究项目中试点“经费包干制, 项目负责人在承诺遵守科研伦理道德和作风学风诚信要求、经费全部用于与本项目研究工作相关支出的基础上,自主决定项目市资助经费使用。

信用及审核

1.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严格按照《连云港市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连科规〔2020〕2号)、《连云港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建立完善科技行业领域信用承诺制度的 通知》(连科〔2020〕86号)有关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 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科研不端及失信行为。因科研失信记录和社会信用严重失 信记录正在接受处罚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

2.申报单位应确保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采取 弄虚作假等手段取得市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一经发现,除取消立项资格外,将记入连云港市科技信用档案,视情况在1至3年内不再受理或推荐该单位申报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3.严格落实审核推荐责任。项目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 《连云港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连科规〔2020〕3号)文件要求,严格履行项目审核推荐职责。项目申报单位对申 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项目主管部门要切 实强化审核推荐责任,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严 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

4.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技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涉及安全生产等特种行业的,需拥有相关行业准入资格或许可。

5.克服“四唯”倾向和遵守相关要求。项目研究要克服唯论 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按照《关于改进科技评价破 除“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 (苏科监发〔2020〕135 号)要求,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项目合作内容 和方式应符合我国及各合作机构所在国家(地区、国际组织)有 关法律法规。凡开展须事先审查报批的合作活动,例如涉及人类遗传资源或种质资源等,申报单位须事先依法依规履行境内有关审查报批手续。

6.切实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要求。按照管行业就要管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各主管部门在组织申报过程中,要把党风廉政建 设和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对因“打招呼”“走关系”等请托行为所获得的项目,将撤销立项资格,追回全部市资助经费, 并对相关责任人或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除以上基本要求外,本通知附件中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指南有其它要求的,按照指南要求执行。

二、申报程序

(―)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采取属地化推荐方式,各县区、功能板块所属企事业单位向所在辖区科技主管部门申报,由所在辖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市属企事业单位、部省驻连单位的申报项目,由主管部门(无主管部门的由本单位,下同)参照上述要求向市科技局推荐。

(二)申报材料

1.各类科技计划项目采取网络在线申报。

申报单位须登录连云港市科技计划管理平台(http://l17.60.146.18:13948/)注册(已注册的需要更新信息),以项目申报用户身份下载填写信息表和申报书(必备附件和佐证材料同时上传)。

2.提交电子材料及纸质材料

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信息表和申报书需在申报系统中生成并带水印打印),确保与申报系统提交内容一致,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顺序一式一份,报送科技处。PDF版电子材料按顺序整理发送科技处邮箱: kdkyb@njmu.edu.cn

3.申报指南中明确的申报要求和条件,须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三)注意事项

1.2022年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起始时间统一填写为2022年7月15日

2.申报单位在编报项目申报书时,应根据项目任务的合理需求,坚持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认真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对项目预期成果,申报主体应本着实事求是、 客观预判的原则认真填报,能客观反映项目实施后所能达到的技术创新水平和经济、社会效益,不得虚报、谎报和夸大。

3.截止时间项目申报网上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8日下午17:30纸质申报材料须以部门为单位提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8日下午17:30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董洁

电话:18261324662

地址:行政楼203-1办公室

各类计划项目申报业务咨询方式详见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等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连科计〔2022〕13号)。

 

 

科技处

2022年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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