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定于近期开展2021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工作
(一)检查范围
2020年立项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及专题项目。
(二)检查内容
在研项目研究进展情况、阶段性研究成果完成情况以及经费使用情况等。
(三)检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任务书》,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1,以下简称《中期检查报告书》)和《2021年度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和专题项目中期检查成果汇总表》(附件2,以下简称《中期检查成果汇总表》),并附项目阶段性研究成果复印件。如有经教育厅批准的《江苏高校哲社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3,以下简称《变更申请表》)须一并放在《项目任务书》之后装订。
2.中期检查材料包括:《中期检查报告书》《项目任务书》《变更申请表》(如有)和阶段性研究成果复印件1套,所有材料按序用A4纸双面印制并装订成册;《中期检查报告书》电子版1份。
(四)其他事项
已完成《项目任务书》约定研究任务的各一般项目和专题项目,可不参加中期检查,直接按结项要求申请办理结项。
二、结项验收工作
(一)验收范围
已完成《项目任务书》约定研究任务符合结项要求的一般项目和专题项目。
(二)验收内容
是否按照《项目任务书》完成研究任务并产生最终研究成果;主要研究成果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及社会影响;是否存在署名及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或其他学术不端行为;经费开支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等。
(三)结项要求
1.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任务书》,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附件4,以下简称《结项报告书》)和《2021年度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及专题项目结项信息汇总表》(附件5,以下简称《结项信息汇总表》),并附正确标注的研究成果复印件。往年中期检查办理过延期申请的,结项材料中还须附《变更申请表》。
2.结项验收材料包括:《结项报告书》《项目任务书》《变更申请表》(如有)及研究成果复印件1套,所有材料按序用A4纸印制并顺序装订成册;《结项报告书》电子版1份。
(四)其他事项
1.项目成果在发表或出版时需在显著位置标注项目名称及批准号,否则验收时不予承认。对重复标注省教育厅不同项目名称的同一研究成果,在验收时只能认定为署名排在第一位的项目负责人的最终成果。
2.仅由杂志社提供用稿通知的未见刊论文,一律不视为已发表成果。
3.论文类成果需复印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论文全文,报告类成果需提供完整打印稿及成果摘要、成果被采纳/批示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著作类成果需提供原件1份(原件不予退还)
4.最终成果为已正式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或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的,按《项目任务书》要求直接申请结项。最终成果为未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或书稿的须由院内外5名及以上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院外专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鉴定。通过专家鉴定结项的项目,须提交经专家签字确认的《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表》1份(附件7)。
三、项目清理工作
为保证项目管理的严肃性,根据《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清理:
(一)2016年度立项的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本次未按时提交结项材料或未通过本次结项验收者,一律作撤项处理;
(二)项目负责人被举报在项目研究过程中违反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项目;
(三)在研究经费使用中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项目;
(四)项目负责人因长期出国、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主持研究工作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变更申请表》,提出自行终止项目,由科技处审批后集中报送省教育厅。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位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根据《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严格对照《项目任务书》,认真做好此次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工作。
(二)请各部门于2020年12月15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科技处。
(三)报送材料要求:
1.中期检查材料:各部门将所需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文件)统一送至科技处审核,电子版以“部门+中期检查+一般项目/专题项目”命名发送到指定邮箱。同时汇总《中期检查成果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纸质版盖部门章报送科技处。
2.结项材料:各部门将所需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文件)统一送至科技处审核,电子版以“部门+结项申请+一般项目/专题项目”命名发送到指定邮箱。同时汇总《结项信息汇总表》(附件5)、《结项证明》(附件6,证明统一选择合格)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结项信息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盖部门章报送科技处。
3.延期申请:各部门汇总后,电子版以“部门+申请延期+一般项目/专题项目”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盖部门章报送科技处。
4.只接受各部门统一报送。
5.电子版请发邮箱,不接受QQ及微信发送。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沙沙(行政楼201-1)
联系电话:0518-83088830
邮箱:kdkyb@njmu。edu。cn
请各项目负责人加入QQ群:621980245
科技处
2021年11月27日
附件1.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docx
附件2.2021年度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专题项目中期检查成果汇总表.XLS
附件3.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doc
附件4.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doc
附件5.2021年度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专题 项目结项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6.结项证明.pdf
附件7.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