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好科研平台对全院师生科研的服务作用,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和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结合我院科研平台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总体要求
严格落实平台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全面排查平台安全隐患,全面防范化解平台安全风险,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参与实验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二、科研平台开放申请和审批
因各类特殊情况确需开展实验,科研人员开展实验前须提交书面申请,经所在学院(科研单位)审批,报科研管理办公室备案后方可进入平台。申请中要对所开展的实验进行疫情防控和实验安全风险专业评估。申请人要确保进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身体健康且符合疫情防控隔离要求,与实验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实验室。
三、科研平台实验室管理
1.加强实验人员教育管理。按照分时段、控人数的原则,尽量减少实验参加人数、严格控制实验时间。对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加强疫情防控和实验室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切实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做好实验室使用情况、进出人员、进入时间、离开时间等信息记录。
2.准备好疫情防控必要的物资。如一定数量的医用口罩、一次性手套、洗手液、肥皂、消毒剂等必要物资。
3.做好实验场所疫情防控措施。按照上级部门的规范要求,认真做好实验室内部的消杀工作,消杀时应注意科学规范使用防护用品和消毒喷剂,防止不当掺杂及剂量浓度超标产生爆炸火灾或气体中毒等事故。加强实验室通风换气,尽量开窗通风。落实好实验室工作人员在戴口罩和洗手消毒等方面的个人防护措施。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使用消毒剂定期对其进行消毒处理。
4.加强实验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实验人员要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安全规范开展实验。做好实验室危化品、危险废弃物、特种设备、实验动物等危险源的规范管理,掌握各类危险源防护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方法。掌握安全知识与技能,熟悉操作规程,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按照实验操作规程操作。实验持续过程中,密切留意实验动态,不得擅自离开实验室。实验室危险废弃物要按规范回收、处置。在实验室内不得从事与实验无关的活动,禁止携带食物饮料进入实验室、禁止在实验室内饮食、禁止在实验室留宿、禁止在实验室内吸烟。
5.做好实验结束后的整理工作。要及时清理实验室垃圾,保持实验室卫生清洁及相关区域的公共卫生安全,做好安全检查和消杀等工作。
四、监督检查
平台管理人员对获批开放备案的实验室进行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情况督查。对落实防控措施不力、不严格执行防控规定等问题,按照学院相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五、其他事项
1.如果发现实验人员健康状况异常,应立即向学院和学校医疗防治及应急处置组报告,科学及时有效应对。
2.本规定自2020年4月23日起执行,疫情结束后自行废止。
科研管理办公室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