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江苏省教育厅2021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和专题项目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9-06      访问次数: 722

2021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和专题项目经学校组织评审、省教育厅审定,共批准设立一般项目2500项(见附件1)、专题项目1396项(见附件2),专题项目中思想政治工作专题项目(以下简称“思政专项”)1346项、党建研究专题项目20项、纪检监察专题项目14项、高校财务管理专题项目16项。现将立项结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要在申报时确定的研究期限内完成。项目负责人需签订《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任务书》(附件3),以下简称《项目任务书》)。《项目任务书》作为项目负责人开展研究活动、科研管理部门进行项目管理以及办理项目结项验收的基本依据。《项目任务书》中计划完成的最终成果不得低于省教育厅规定的最低结项要求。《项目任务书》一经签订,一般不得更改项目名称和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项目负责人须及时填报《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4),并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二、我院立项的一般项目及专题项目,请各位负责人在10月1日之前将《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任务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dkyb@njmu.edu.cn,纸质版项目任务书交至科研管理办公室(行政楼201)。经费拨付后续会有通知。

联系人:王沙沙;联系电话:18751246604。

  

附件1.2021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立项一览表.pdf

附件2.2021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题项目立项一览表.pdf

附件3.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任务书.doc

附件4.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doc  

  

  

科研管理办公室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