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附属医院:
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学奖励办法(试行)》和《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学院现启动2016年度教学和科研成果奖励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1.教学奖励申请者须填写《南京医科大学教学奖励申请表》,同时提供获奖证书或相关文件复印件一份。
2.科研成果奖励申请者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奖励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材料报送要求
1.教学奖励材料包括:(1)《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学奖励申请表》;(2)获奖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3)《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16年度教学奖励汇总表》。
2.科研成果奖励材料包括:(1)《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16年度科研奖励申请表》;(2)学术论文需提交所发表论文的杂志封面页、目录页及正文;专著、教材需提交封面、封底、作者信息和目录页;科研课题、科研获奖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3)《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16年度科研成果汇总表》。
3.所有教学奖励和科研成果必须在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
4.请各单位于2017年1月16日上午11:00前将上述纸质材料送至教务处(10栋108)同时提交电子版至jwbkdxy@163.com。
联系人:聂 倩 电话:80689545
附件1: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学奖励办法(试行).doc
附件2: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试行).doc
附件3: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学奖励申请表.doc
附件4: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16年度教学奖励汇总表.doc
附件5: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奖励申请表.xls
附件6: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16年度科研成果汇总表.doc
教务处
2017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