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7-02      访问次数: 442

年级办公室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江苏省十二五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教学质量提升工程的意见》,现就做好201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旨在促进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的创新,鼓励和支持大学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实践等创新创业活动,不断提高大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各校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健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体系,构建以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为龙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为主干、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为基础,院(系)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为补充,衔接紧密、结构完善的国家、省和高校、院(系)四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体系。

二、立项类型与数量

我院2015年推荐名额为一般项目(4个)和指导项目(2个)。一般项目由省教育厅根据情况给予不同的经费资助,指导项目由所在学校落实资助经费。

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分为两类: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创业训练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划分团队成员角色,完成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省属普通本科院校中江苏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可以推荐2个项目,由各示范校从省拨建设经费中落实资助经费;其他省属普通本科院校每所高校可以推荐1个项目,由所在学校落实资助经费。

三、资助对象

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人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的本、专科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创业训练项目申请人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的本科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鼓励学生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每个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负责一项创新或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四、选题要求

训练项目不限学科专业,可根据学生兴趣在一定范围自主选题。选题范围为: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校内外创业园地中的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结合科技创新的一切有待于创业实践的项目;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社会调查项目;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等。训练项目不得与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重复。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

(二)申报时间与方式

请申报的同学将《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于2015420日下午500前报至教务办。报送地点:1号教学楼106。联系人:徐昊璐;邮箱:kdjw@njmu.edu.cn (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项目名称)联系电话:0518-80689543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务办

2015331

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doc

专业门类目录.doc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2015﹞4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