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知”(苏科行审[2024]15号)文件要求,现将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报告书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3日~2024年2月29日,共7天,特此说明!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技处
2024年2月23日
版权所有©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技处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春晖路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