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科研奖励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2-19      访问次数: 123

各学部、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依据《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2021年修订版)》(南医大康发〔202185 号)的有关规定,现启动2023年度科研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要求

1.2023年度以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出版论文论著的教职工,按要求填写附件1:《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23年度科研成果汇总表》;所有教职工发表的论文、论著均需填写,由部门统一上报。

2.科研成果奖励申请者填写附件2:《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成果奖励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材料报送要求

1.部门提交附件1:《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23年度科研成果汇总表》。以部门为单位报送纸质材料(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和电子稿各一份。

2.各教职工按要求提供各类奖励申报材料,由部门统一交至科技处,申报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学术论文需提交所发表论文的杂志封面页、目录页及正文,被检索收录的论文,须同时提供相应的检索收录证明。

注意:被SCIEESISSCIAHCI 收录的,以当年度 Thomson Reuters 提供的Web of Science 数据库检索结果为准;影响因子以论文发表当年 Clarivate Analytics(科睿唯安)提供的最新版本 JCR(Journal Citation Reports)的数值为准。论文分区按照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表(http://www.fenqubiao.com/Default.aspx)。“核心期刊”以论文发表当年《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京大学出版社)收录的最新版本为准;CSSCI(来源期刊、来源集刊)以论文发表当年公布的最新目录为准。);

2)科研项目、专利和注册软件、科研获奖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3)科研论著需提交封面、封底、作者信息和目录页;

3.科研成果统计时间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

请各部门于202431日下午16:00前将上述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kdkyb@njmu.edu.cn。纸质材料以部门为单位送至科技处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洁

电话:0518-80689650

E-mail: kdkyb@njmu.edu.cn

地址:行政楼201-2办公室

 

科技处

2024219

1.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23年度科研成果汇总表.xlsx

2.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成果奖励申请表.xlsx

关于印发《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