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第一期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应用型双创拔尖人才”科研导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0-31      访问次数: 678

各学部、部门、直属单位,附属医院

提升我院大学生创新创业素养,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发挥教师在人才培养中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组建具有高素质、敢创新、有活力的创新创业师生团队,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应用型双创拔尖人才”培养方案(试行)》(南医大康发〔2023〕107号)文件精神,现开展第一期应用型双创拔尖人才”科研导师遴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全体教职工及有意愿的附属医院教师。

二、选拔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人师表,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谨遵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

2.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身体健康,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科学研究活动。

3.具有一定的学术理论水平和科研创新能力。符合以下条件中任意一条:

(1)3年有承担院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经历,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至少2篇研究论文。

(2)5年指导学生取得院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立项或参加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得省级或院级奖项,并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过1篇及以上研究论文。

(3)3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过1篇北大中文核心文章或SCI论文。

主要职责

1.科研导师需培养学生的科研思维与科研素养,指导学生设计研究方案,并利用学校现有资源有序开展研究

2.积极为学生参加、申报科研课题提供指导与创造条件。鼓励学生参与科研导师课题研究,在实践过程中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

3.科研导师应关心指导学生的学业情况和身心健康,要做到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引导并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4.科研导师应积极指导学生参加院级及以上的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申报和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加项目路演、创业竞赛、培训讲座、课程授课、创业论坛等活动,共同营造创新创业校园文化。

5.科研导师对每位指导学生的当面指导每学期不少于2次,其它途径的指导每周不少于1次。科研导师每学期需提交一份学生培养进度情况至科技处。

四、选拔程序

符合条件的教职工自愿报名,经学院各学部、部门推荐后,由科技处择优选聘(附属医院教师需通过教务处推荐)公示无异议后,确认应用型双创拔尖人才科研导师名单。

五、奖励

1.指导学生获得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创新训练一般项目)立项的,给予2000元/项奖励,每位科研导师最多可奖励1次,不重复奖励。

2.指导学生参加学院、江苏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获奖的,按照学院现有的奖励标准进行奖励。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应用型双创拔尖人才’科研导师”不超过40个名额。

2.科研导师与“应用型双创拔尖人才”学生进行双选,每位科研导师指导的学生原则上不超过3名,指导周期为2年。

3.符合遴选条件的教职工填写申请表,各学部、部门进行初审并给予推荐意见,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由秘书汇总申报材料,于11月3日前将纸质版申请表和汇总表交至科技处,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dkyb@njmu.edu.cn。

3、联系人:王蒸,0518-83088830

地址:行政楼201-1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技处

2023年10月31日


附件:1.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应用型双创拔尖人才”科研导师申请表.docx

      2.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应用型双创拔尖人才”科研导师申请汇总表.docx

      3.关于遴选第一期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应用型双创拔尖人才”科研导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