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关于做好2023年南京医科大学科技发展基金一般项目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9-14      访问次数: 1574

各学部、部门、直属单位

为促进科研工作,做好国家级项目的培育,现将2023年度南京医科大学科技发展基金(以下简称校基金)一般项目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23年度校基金一般项目支持自然科学类基础及应用研究项目。管理及哲学社科类项目另行通知。

2.校基金一般项目鼓励科技人员自由探索、发挥自主创新能力,优先支持新兴、交叉学科以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所在的学科;鼓励跨学科、跨部门的合作研究;强调课题的创新性,不支持低水平的重复性或跟踪性研究。

3.申请者必须是实际主持和从事课题研究工作的专业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课题组具备实施该研究项目的研究能力,基本工作条件、研究时间有保障。

4.一般项目不接受引进人才、副高及以上职称者、在读研究生的申请,既往获得过校基金或教育厅、科技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厅级以上课题资助的不再受理

5.各单位需根据立项情况自行筹集经费,原则上每项不少于1万元。项目研究周期为2024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6.本次校基金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申请者登录南京医科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ehall.njmu.edu.cn),进入“科研系统”填写,具体流程请阅读附件“网上申报说明”(附件1)。

对登录账号有疑问的人员请向学院科技处查询,无账号人员按照附属医院账号使用申请说明书(附件2)自行注册,待所审核通过后进行填报。

申报人需在系统中填写项目基本信息,下载“正文模板”撰写正文,上传正文PDF文件后提交,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应及时登录系统审核确认,并于10月10日之前提交科研院(无需提交纸质版申请书),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董洁

电话:80689650

电子邮箱:kdkyb@njmu.edu.cn

联系地址:行政楼201-2

科技处

2023年9月14日

附件1.南京医科大学校科技发展基金网上申报说明.pdf

附件2.南京医科大学_附属医院账号申请使用说明书(个人端).pdf

附件3.南京医科大学_附属医院账号申请使用说明书(管理端).pdf

附件4.关于做好2023年南京医科大学科技发展基金一般项目申请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