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连云港市科技创新奖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8-11      访问次数: 1155

根据《关于2020年连云港市科技创新奖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连2020〕59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本年度市科技创新奖设科技创新单位奖和科技创新个人奖,其中科技创新单位奖分为科技创新领军单位和科技创新优秀单位;科技创新个人奖分为科技创新领军人物和科技创新优秀个人。

(一)市科技创新单位奖

被推荐单位应为2017年1月1日前在连云港市内注册的单位,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较大突破或者在促进科学技术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以本单位为权利人的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3件。

2.在科技创新、科技服务等方面为我市科学技术进步与创新活动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

3.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江苏省科学技术奖以及其他社会力量设立的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等奖项的单位。

(二)市科技创新个人奖

被推荐的个人应是社保关系在我市单位,工作3年以上,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治学作风,在本学科、本行业、本地区内具有较高的引领作用和行业影响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含产业工人),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科技创新活动中取得较大突破或发现,或者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突出贡献,创新成果推动该学科或相关技术领域有较大发展。

2.在科技创新、科技服务等方面创造显著效益、业绩突出,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3.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江苏省科学技术奖以及其他社会力量设立的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等奖项的个人。

另外,已与我市单位建立长期、稳定、密切的合作关系或者在我市创办企业,工作时间3年以上,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外籍人员原则上也可以申报。

二、推荐要求

各推荐单位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按属地和行业范围组织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市科技创新奖的推荐工作。各有关单位推荐名额上限见附件5。

三、推荐材料填写要求

被推荐单位和个人应在连云港市科技计划管理平台(地址

http://211.103.47.119:3948)注册,填报《连云港市科技创新单位奖推荐书》(附件1)和《连云港市科技创新个人奖推荐书》(附件2)。《推荐书》应客观、真实、完整,凡是提供虚假材料的,经审核发现,取消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1.推荐材料组成。推荐材料由《推荐书》和附件材料组成。

2.推荐材料装订。推荐材料纸质版由《推荐书》(网上导出,A4纸打印)和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不另加封面。纸质推荐书内容应与电子版推荐书内容完全一致。

3.被推荐单位和个人分别填写《连云港市科技创新奖推荐单位汇总表》(附件3)、《连云港市科技创新奖推荐个人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报送推荐单位,此表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

   4.所有填写材料须在2020年8月18日16:00前发至科研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方可在平台注册填写。

   5.市科技创新奖在线填报系统截止时间:2020年8月20日17:00


   联系人:周静;联系方式:0518-80689545。

   邮箱:kdkyb@njmu.edu.cn

 

附件:

   关于2020年连云港市科技创新奖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管理办公室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