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教学和科研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1-12      访问次数: 1048

学院各部门、附属医院:

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学奖励办法(试行)》和《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学院现启动2016年度教学和科研成果奖励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1.教学奖励申请者须填写《南京医科大学教学奖励申请表》,同时提供获奖证书或相关文件复印件一份。

2.科研成果奖励申请者填写《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奖励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材料报送要求

   1.教学奖励材料包括:(1)《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学奖励申请表》;(2)获奖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3)《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16年度教学奖励汇总表》。

  2.科研成果奖励材料包括:(1)《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16年度科研奖励申请表》;(2)学术论文需提交所发表论文的杂志封面页、目录页及正文;专著、教材需提交封面、封底、作者信息和目录页;科研课题、科研获奖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3)《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16年度科研成果汇总表》。

  3.所有教学奖励和科研成果必须在201611日至20161231日期间。

  4.请各单位于2017116日上午11:00前将上述纸质材料送至教务处(10108)同时提交电子版至jwbkdxy@163.com

  

  联系人:聂  倩     电话:80689545

   

附件1: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学奖励办法(试行).doc

附件2: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试行).doc

附件3: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教学奖励申请表.doc  

附件4: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16年度教学奖励汇总表.doc

附件5: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科研奖励申请表.xls

附件6: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16年度科研成果汇总表.doc  

  

教务处

2017年1月12日